公开审判并非什么新鲜事,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大几十年前人们高喊三民主义的时代。
那时,普通公民便能参与到法律审判过程中,在指定席位上进行旁听。
尽管公众没有左右司法判决的权力,但民意汇聚而成的舆论力量不容小觑。
一旦舆论呼声强烈,即便法律裁决也需审慎斟酌。
正因如此,沈建军此次的审判,规模远超寻常。
沈建军在看守所里度过了一夜,受到了看守所工作人员的优待,三餐都有照顾。
临近下班时,工作人员从食堂给他捎来半笼包子。
这半笼包子是先前值班的张干事自掏腰包买的。
张干事将包子递给沈建军时,满脸愁容、唉声叹气,沈建军心里有些发怵。
自己又不是肯定会在这场审判中失败,对方却像自己已被判三十年牢狱之刑。
沈建军不再多想,拿起包子大口吞咽,西葫芦白菜馅格外美味。
沈建军躺在看守所冰冷的长椅上熬过了一夜。
第二天十点多,他被带到审判现场——镇上的广场,因镇里没有公开法院,便作为审判之地。
这次审判消息传得广,邻里街坊和沈家亲戚都来围观。
沈强远远瞧见沈建军,幸灾乐祸道:“让这小子再嚣张!这次要是判了刑,这辈子都别想翻身!”
奶奶不满皱眉:“沈强,那可是你亲侄子!”
“侄子又怎样?”沈强一脸不屑,往地上啐口唾沫,“不向着自家叔叔,连狗都不如!”
这话偏偏被狩猎队新成员老吴听见了。
老吴眉头一皱,猛地抬脚踹向沈强坐着的椅子。
两人刚要争执起来,还没来得及展开辩论,就被现场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请出了场地。
此次公开审判由马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主持。
从内心而言,他们自然是偏向沈建军的,但作为父母官,必须秉持公正,不能偏袒任何一方,此刻也只能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的模样。
马镇长神情严肃,开口问道:“沈建军,你为何要开枪打伤火鬼?”
沈建军沉声道:“火鬼闯进我家,扬言要杀我养的狼,还推搡我女儿,拿我家人性命相要挟。”
火鬼猛地拍桌而起,扯着嗓子叫嚷:“血口喷人!我可没威胁他家人!我要杀的是两条狼崽子!狼天生就是野物,你养两条狗,我压根不会管!”
说罢,他得意洋洋地瞥向沈建军,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。
显然,他回去后做足了准备,把自己塑造成“为民除害”的形象,将焦点全甩在沈建军养狼这件事上。
毕竟在众人眼中,狼的性质特殊,如此一来,他反倒成了正义的一方,似乎无需担责。
台下的老张气得满脸通红,扯着嗓子怒骂:“火鬼,你个混球!这镇子上多少狗命折在你手里,你敢不认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