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林立秋,你说本少爷这次能拜入太初圣地吗?”
窗口前,站着一名身材提拔的白衣公子,背负双手,微微抬头,望着月光下那太初神山上的一座座宫殿。
半晌,却无人应答。
而他不远处青衣家仆正低着头,一脸茫然。
‘我竟然穿越了?’
‘穿越到了这本玄幻小说中的世界,而且还成了主角的家仆林立秋?‘
林立秋消化完原主的记忆,依旧没能从茫然中醒来。
而是从茫然变成了恐惧!
因为面前的白衣公子,正是原主的主人,也是那本玄幻小说的主角,名叫林尘。
而他恐惧的,正是那林尘。
林尘身为小说主角,毫无疑问,接下来会拜入太初圣地,而且颇受重视,不久后更是气运加身,进入到太初圣地的一座上古神墓,获得了一本上古功法——《太阴炼尸经》。
于是,可怜的原主就被揭开天灵盖,灌入铜汁灵液,活生生被炼成了一具铜尸傀儡。
手段可以说是及其残忍。
但不得不说,那门《太阴炼尸经》不愧是上古功法,日后林尘对敌,每次遇到生死危机,都能利用铜尸化险为夷,甚至越级战斗,反败为胜。
“嘶——!”
一想到自己即将被揭开天灵盖,活生生灌入铜汁,林就忍不住遍体生寒,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“你这废物!”
“本少爷在问你话,你站在那里发什么呆?”
“不会是偷懒,在那角落里站着就睡着了吧?”
见良久没有得到回答,林尘微微皱眉,转过身来,屈指一弹,一颗携带着滋滋雷电,由灵气凝聚而出青光小球便激射而出,击打在林立秋的额头上!
“你这废物,本少爷使唤你,那是爱你,不过稍稍使唤得勤快了一点,你就不知好歹,练就了一身站着睡觉的偷懒术,真是该打!”
林尘一直都看不惯林立秋,明明只是个下人,偏偏长了一副不输自己的好面孔,还时常有人认错主仆,真是让人很不爽。
“嘶!”
额头上传来疼痛,立刻让茫然中的林立秋回过神,差点就情不自禁的骂出声来,还好收得及时,否则小命不保。
他现在可只是一个小奴,还未踏入修行之道,而对方已经是神通境强者,想要捏死他这个奴才,不费吹灰之力。
“回少爷的话,少爷你在太初圣地的这次收徒试炼之中名列前茅。”
“拜入太初圣地,那必定是轻轻松松。”
林立秋几乎是咬着牙说完这些话的。
主角了不起是吧!
老子穿成配角就天生该给你当奴才?
我要是反派我第一个弄死你!
我要当反派!
“这还用你说?”
林尘没好气的骂道:“本少爷拜入太初圣地,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。
“你这废物,榆木脑袋,本少爷的潜台词是在问你,本少爷是否能拜入那天云峰慕容樱峰主座下,这都听不出来吗?”
林立秋真是想冲上去给他一拳。
‘太初圣地七十二峰,老子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,谁他么知道你想拜入哪个峰?’
但他很清楚,他身为小奴,是没有人权的,就算林尘一巴掌拍死他,在这个玄幻世界,也不会有人给他主持公道。
“回少爷的话,那天云峰峰主慕容樱能收少爷为徒,乃是她的荣幸,足以让她的天云峰光宗耀祖,是整个天云峰的福气。”
林立秋敷衍的拍着马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