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瞬间,整个酒吧,鸦雀无声。
刚冲过来的几个小弟,听到大哥的惨叫声,吓得浑身一僵。
他们没敢靠近,站在了三米开外。
“痛啊!痛啊!”
在听到这歇斯底里的惨叫声,他们眼睁睁看到自己的大哥,膝盖的白骨都冒了出来。
他的膝盖彻底断裂,鲜血不停喷涌而出,在地上汇聚成小水潭。
“我的腿!王八蛋!你踩断了我的腿!”
混混头子疼到面色扭曲,喘着粗气。
再看杨天,眼神中只剩下了恐惧。
凶狠!
残忍!
他第一次撞见这么硬的茬子,轻而易举,就把自己的膝盖踩碎。
不只是他。
他的几个小弟,酒吧的众人,都吓得面如白纸,后背一阵发凉,连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。
这场景比看恐怖片都刺激!
用脚踩碎膝盖!
先不说这需要多大的力气,光这份狠辣,就足够让他们胆寒。
并且,当他们看到那个膝盖破碎,躺在地上的混混头子,那痛苦的惨叫声,和雪白的骨头,没有一人不害怕的!
“这才是个狠人呐!”
所有人暗暗心惊,这个看起来其貌不扬,甚至年纪不大的年轻小伙,出手之果断,下手之狠辣,简直是魔鬼本尊!
“啊,我的腿!”
同一时间。
那个被踩断膝盖的混混头子,咬着牙,从地上爬起来。
一瞬间,伤口的鲜血受到挤压,向周围喷射而去,他的脸色更是一百,痛到嘴唇都在哆嗦。
看到大哥起身。
几个小混混连忙走过去,扶着他。
光起身这一下,就几乎让混混头子筋疲力尽,他脸色煞白,额头青筋暴起。
就这么死死地盯着杨天,眼神满是杀意。
“孙子!我不管你有什么背影,今天我们不死不休,我马上就去叫人,你有种就别走!”
说着。
那个混混头子在恶狠狠瞪了眼杨天后,就带着几个小弟,如同瘸腿的铁拐李,一瘸一拐,撞开人群,冲出了酒吧,留下一个落荒而逃的背影。
见此情景。
吧台的调酒师,吓得动也不敢动。
他连忙对着杨天,好心劝诫道:“年轻人,你太冲动了,那人可不是简单角色,他是豺狼哥的得力干将,人称疯狗,你惹了她,可是把天捅了个窟窿!”
豺狼哥!
听他说出这个名字后,酒吧内的所有人,议论声戛然而止。
他们睁大眼睛,脸上满是恐惧。
“我的天,刚才那个人就是疯狗?我听说他睚眦必报,相当记仇啊!之前还听说他为了收债,把人一家都逼死了!”
“我说他们为啥这么嚣张,这一片都是豺狼哥的地头啊!”
“疯狗算什么!豺狼哥才是真的大佬,他是白手起家,就凭一把开山刀,从南境的街头小巷杀出一条血路,成了现在的财狼集团的董事长!”
“是啊,我听说这家明面上是催债公司,暗地里干的全是不干净的勾当,什么赚钱干什么,一点底线都没有!”
“招惹了豺狼哥,那不就等于招惹了阎王爷吗?”
.......
酒吧众人,此时的眼光,牢牢地锁定在杨天身上,他们的眼神中,满是对他的可怜,
包括那名调酒师。
他亲眼目睹了杨天调出的天使之吻,就知道他对酒的涉猎极深,不由就有些惺惺相惜。
因此,他不希望,看到这个人出事。
于是,他急切地说道:“你还没听到吗?这里都是豺狼哥的地盘,没人惹得起他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