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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?”於广土换个话题,一边狗腿地给他倒了杯茶,双手捧著放到他面前。
庄七看了下,方才坐下,放下剑,端起茶杯来,喝了一口。
於广土看著他袖子滑落,露出手腕上的疤痕。即使用了上好的活血生肌的药,但他手脚腕上的痕迹,却也终究是消不了的了。
“比如?”庄七放下茶杯,挑眉。
“粗茶淡饭不若以前精美,吃得习惯吗?”於广土问。
“前天饭里吃出个苍蝇腿。”庄七说。
“……那穿的衣服还够吗?”於广土又问。
“带过来的都是去前年的,这两天练武破了几件。”庄七答。
“晚上睡觉呢?被子盖得暖不暖和?”於广土不气馁。
“暖和,但是太干燥,每天只能睡三个时辰。”庄七又给自己倒杯茶,说。
於广土沈默了,半晌才幽幽地说:“你果真不喜欢这里。”
“我为什麽要喜欢这里?”
……因为我在这里啊!
这麽肉麻的话他说不出口,说出口也会被庄七嗤之以鼻。
“那你喜欢皇城吗?”於广土叹口气,道。
“我为什麽要喜欢那里?”庄七又答。
“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,所熟悉的环境,锦衣玉食,大家都敬畏你……”於广土数著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