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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然方锐灌输了不少‘及时享乐’的思想,经常说‘粮食就是用来吃的、不必那么节俭’,可方薛氏还是依旧如故,舍不得吃,遇到好东西,总想着留给儿女。
相比起来,方灵这丫头就‘没心没肺’多了。
“谢谢兄长!”
她道了声谢,就迫不及待地低下头,烫的哈着气也不松口,啃得满嘴流油,眼睛放光。
可吃了一口后,又舍不得大口吃了,改为小口,一点肉、一点馍、一口粥,吃得小心翼翼,珍惜而满足。
每一块小骨头上的肉,都吃得干干净净。
‘这丫头,看她吃东西,真是胃口大开!’
方锐笑了笑,也夹了块兔肉,尝了尝。
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兔子天然,也或许是方薛氏的手艺,总之,这兔肉比他前世吃过的都要好吃,绵香劲道,还有野菜的鲜味,令人口舌生津。
“哎,吃过的骨头都放一边,还能熬骨头汤,都是油水,可不能浪费了。”方薛氏絮絮叨叨道。
方锐也不感觉厌烦,只觉温馨。
这时,见方灵吃完一块兔肉,自己不敢再夹——怕被方薛氏骂,可耸动着鼻尖,小眼神直往盆子里瞟。
“想吃就自己夹呗!”
方锐看着好笑,摇了摇头,又给她夹了一大块。
“哇!”
小丫头开心得不行,若非方薛氏在这儿,她恐怕都要欢呼了,不过,还是凑过油乎乎小嘴对着方锐脸蛋吧唧了一下,惹得方锐故作嫌弃地连连摆手。
“你就宠着她吧!”
方薛氏心疼不已,嘴里嘟哝道:“太大手大脚了,这些省着吃,能吃好几顿哪!”